为认真贯彻落实《滁州市人民政府滁州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滁政〔2018〕56号)精神,扎实做好我县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在城区免费乘坐公交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惠对象
户籍在全椒县的现役军人、军属(现役军人配偶、父母、子女)和退役军人以及驻全椒县部队现役军人、军属,持拥军卡免费乘坐全椒县城市公交车。
二、办卡程序
免费乘坐全椒县城市公交车的军属、退役军人需申请办理拥军卡,现役军人可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车,也可申请办理拥军卡(按军属办卡有关要求执行),办理程序如下:
(一)集中办理
1.退役军人办卡申请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红底彩色证件照1张、工本费3元,到所在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审核确认后,由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集中交由全椒城市公交公司按照规定制卡。
2.集中办理时间:2019年4月20日正式发行首批拥军卡,2019年4月20日至5月31日集中组织办理。
3.集中办理好的拥军卡,分别由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指定专人领回并组织发放。
(二)常态化办理
1.现役军人、军属办卡申请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属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红底彩色证件照1张、工本费3元,到全椒城市公交公司服务窗口直接办理。
2.自2019年6月1日起,办卡申请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军属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红底彩色证件照1张、工本费3元,到全椒城市公交公司服务窗口直接办理。
三、乘车要求
(一)乘坐城市公交车刷卡时,须主动向司乘人员出示拥军卡印有照片的一面,自觉接受查验。
(二)未携带拥军卡或持未经年审的拥军卡乘坐城市公交车时,必须按规定票价投币。
(三)拥军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他人,违者当场没收,并在2年内不予补办。
四、管理规定
(一)拥军卡实行年审制,使用有效期至次年3月1日。使用者可在有效期截止前1个月内,携带办证材料到办理窗口进行年审。
(二)军属拥军卡持卡人达到办理老年卡年龄时,需重新办理老年卡,不再办理拥军卡。
(三)拥军卡遗失时,持卡人要及时到全椒城市公交分公司服务窗口挂失,防止他人冒用。挂失后按照上述办卡程序重新办理。
(四)拥军卡出现故障可携卡到全椒城市公交公司服务窗口更换。如属质量问题,予以免费更换;如属人为损坏,需收取工本费3元。
(五)现役军人退出现役后,其军属不再享受免费乘坐城市公交政策。
五、其他事项
(一)拥军卡仅限乘坐全椒县城市公交免费,随软件系统升级,逐步向全市公交系统延伸。
(二)拥军卡工本费由办卡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退役军人证件丢失的,需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相关证明。
(四)拥军卡经办人员不得弄虚作假,违者问责。
(五)办理地点:①全椒汽车站出站处北侧;②县政务中心4号楼43服务窗口。客服热线:5182880。
全椒县人武部军事科
全椒县交通运输局
全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