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经查:
1、该小区B16栋5单元入户门对面的地面车库属孙国勇所有,该车库内有一个冷库,冷库内储藏有冷冻鸡腿肉。该冷冻鸡腿肉是2019年4月8日,当事人孙国勇从南京市徐小强冷冻经营部进的,为山东广饶恒信光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进来都是包装好的,生产厂家、供货方营业执照检验检疫证件齐权,当事人进来后储藏在冷库内,将冷冻鸡肉切成小块销售给全椒市场餐饮店。
2、2019年3月26日,孙国勇在本局办理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内容为“名称:全椒县孙国勇冷库出租服务部,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孙国勇,经营范围:冷库出租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场所:全椒县襄河镇襄水东路48号”。因当事人在襄水东路48号租的门面房冷库才安装,水泥未干,临时在四季莱茵地面车库储藏冷冻鸡肉。当事人实际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与登记事项不符,本局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办理变更登记。